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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血液透析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 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

一、谈判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成交供应商数(名)
血液透析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151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最高限价150000.00元)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预算单价作为报价参考,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考虑报价。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2、3、4、5资格证明材料可用承诺函代替,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篇格式。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谈判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05月06日09:00时)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17:00时),在采购代理处获取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通知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查看与否,接收文件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三)谈判地点: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四)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7日北京时间 09:30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享受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填写网页附件《招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将根据登记表所填投标供应商邮箱信息发放招标文件。确认投标的供应商请在2023年05月16日17:00前填写附件《参与报价确认函》回传至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

  地址:镇江市丹阳市伊甸园路 1 号

  联系方式: 张静 1385296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丹阳市华南小村里路333号

  联系方式:殷勤 13905291690


七、采购方式定义

  直接采购:即单一来源采购;

  询比采购(综合评分法、合理最低价法):即电子化招标、公开询价;

  谈判采购(综合评分法、合理最低价法):即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以上采购方式相关采购程序均依据本次采购文件规定并结合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